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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猫人体润滑剂品质抽检检验要求

发布:2022-09-16 15:47,更新:2022-09-16 15:47
条 【检验依据】

凡是注日期的文件,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规则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则。

GB/T 191  《包装储运图示标志》

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

GB/T 13531.1 《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 pH值的测定》

QB/T4079  《按摩基础油、按摩油》

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_第75号(2005)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》

JJF1070 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》

Q/Ali 00008—2017 《人体润滑剂技术规范》

第二条 【检验项目】(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)

(一)产品质量检测项目

序号

检验项目

技术要求

检测方法

风险分层

1

标识标志

依据《人体润滑剂技术规范》7.1 标示产品名称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、生产厂或制造商名称和地址、净含量、成分、执行标准、合格证明、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。

用目测、尺子测量的方法进行标志标识检查。

标识标志不合格

2

包装

依据《人体润滑剂技术规范》7.2包装印刷的图案和字迹应清晰、不易脱落,色泽均匀一致。标贴粘贴应正确、牢固。产品包装瓶、软管、袋、罐等容器整体应光滑、整洁、厚薄均匀,无明显划痕无破碎、裂纹、毛刺(毛口),密封严密不外漏等。

用目测的方法进行包装检查。

C

3

外观

均匀一致,无异物

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。

    C

 

4

气味

符合标识说明及规定气味,无异味

用嗅觉进行鉴别。

C

5

耐热稳定性

(40±2)℃保持24h,恢复室温后外观与试验前无明显差异

《人体润滑剂技术规范》6.2.1

B

6

耐寒稳定性

(-10±2)℃保持24h,恢复室温后外观与试验前无明显差异

《人体润滑剂技术规范》6.2.2

B

7

pH值(25℃)

水基型:3.5~8.5

油基型:——

按GB/T13531.1中规定的方法执行。

B

8

酸值(以KOH计,mg/g)

水基型:——

油基型:≤5

按QB/T 4079附录A执行。

B

9

过氧化值/mmol/kg

水基型:——

油基型:≤5

按QB/T 4079附录B执行。

B

10

菌落总数,CFU/g或CFU/mL

≤500

按 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第五章规定进行检验。

B

11

耐热大肠菌群,/g或mL

不得检出

按 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第五章规定进行检验。

A

12

金黄色葡萄球菌,/g或mL

不得检出

按 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第五章规定进行检验。

A

13

铜绿假单胞菌,/g或mL

不得检出

按 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第五章规定进行检验。

A

14

霉菌和酵母菌总数,CFU/g或CFU/mL

≤100

按 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第五章规定进行检验。

B

15

汞,mg/kg

≤1

按 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第四章规定进行检验。

A

16

铅,mg/kg

≤10

按 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第四章规定进行检验。

A

17

砷,mg/kg

≤2

按 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第四章规定进行检验。

A

18

镉,mg/kg

≤5

按 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第四章规定进行检验。

A

19

甲醇,mg/kg

≤2000

按 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第四章规定进行检验。

A

20

防腐剂

配方中所用防腐剂必须是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(2015年版)第三章表4所列的物质,使用要求应符合表中规定。

按 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第四章规定进行检验。

B

21

净含量

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_第75号(2005)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》的规定。

按照JJF1070标准执行。

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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